申请一至三级各类许可证的单位,提供《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并按照表中的填写顺序,附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收入审核报告。《规定年限内主要工程业绩表》为格式文本。(十四)附件十三:提供《主要设备及机具表》,表后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主要设备机具资产技术状况、成新率核查及设备机具实实、帐实、帐帐核查报告(附购置发票复印件)。《主要设备及机具表》为格式文本。(十五)附件十四、十五:1.申请性质是合并后新申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合并证明材料、合并前各方持有的许可证。2.合并方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以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合并批准文件。合并方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合并方股东大会合并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合并的批准文件。合并方不属于前述情况的,“合并证明材料”指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合并方股东大会合并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十六)附件十六、十七、十八:1.申请性质是分立后新申请许可证的单位,提供分立证明材料、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及分立前单位持有的许可证。2.分立前单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分立证明材料”指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地方政府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分立批准文件。分立前单位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分立证明材料”指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以及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关于分立的批准文件。分立前单位不属于前述情况的,“分立证明材料”指分立前单位股东大会分立决议的书面证明材料。3.“电力监管机构认定的业绩证明材料”指,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的持证单位在分立时,按照管理规定由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分立后各单位承继原单位从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业绩的情况,并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绩及收入证明材料,并经电力监管机构认可。(十七)附件十九:办理换发许可证业务、许可证延续业务、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业务的申请单位,提供其已经取得的许可证。(十八)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关审查、核查报告的,报告出具时间距申请受理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十九)附件材料中各格式文本的每一页右下方需加盖单位印章。 安装规程: 一、发电机机组启动前的准备 1、检查润滑油的油位、冷却液液位、燃油量 2、检查柴油机的供油、润滑、冷却等系统各个管路及接头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3、检查电气线路有无破皮等漏电隐患,接地线电气线路是否松动,机组与基础的连接是否牢固 4、若环境温度低于零度时,须在散热器内添加一定比例的防冻剂。 5、柴油发电机组一次启动或停机较长时间后再次启动,应先用手压泵排尽燃油系统内的空气。 二、发电机启动 1、合上控制箱内的保险后,按启动按钮,按下按钮3~5s,若启动不成功,应等20s左右再次启动。若多次启动不成功,应停止启动操作,排除电瓶电压或油路等故障因数后,再次启动。 2、启动时应观察几油压力,若油压无显示或很低时,应立即停车检查 三、发电机运行 1、机组启动后,检查控制箱模块各项参数;机油压力、水温、电压、频率等。 2、通常情况下,机组启动后转速直接达到额定转速;有怠速要求的机组,怠速时间一般为3~5min,怠速时间不易过长,否则可能烧坏发电机相关元器件。 3、检查机组油路、水路及电器的渗漏情况 4、检查机组各连接处的紧固情况,看有无松动和剧烈振动。 5、观察机组各种保护和监视装置是否正常 6、当转素达到额定转速,起空载运行的各项参数稳定后,合闸供电。 7、检查确认控制屏各项参数是否在允许的范围内,再次检查机组的振动,有无三漏及其他故障。 8、机组运行时严禁超载。 四、正常停机 停机前首先分闸,一般情况卸载后需运行3~5min停机。 五、紧急停机 1、发电机组运转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机。 2、紧急停机时,按下急停按钮或将喷油泵停机控制手柄迅速推倒停车位置。 六、保养事项 1、柴油机滤芯更换时间为300H;空气滤芯更换时间为每400H;机油滤芯一次更换时间为50H,以后为250H。 2、机油一次更换时间为50H,以后机油正常更换时间为每250H。 关键词:上海市电力承装修试三级资质许可证办理程序、上海市电力承装修试三级资质许可证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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