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行业、企事业单位如何提供财务资料? 答:(1)对部分特殊行业,如国防、军工、监狱等系统中的企事业单位,如国家有特殊规定,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财务资料,并将相关规定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提交,如申请人无法提供相关规定,应提供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2)如电力企业所在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如对部分企业免于年度财务审计等),申请人可参照相关规定提供财务资料(如只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等),并将相关规定作为申请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提交。 (3)对部分电力企事业单位,若其审计报告由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如财政厅(局)、审计厅(局)出具,可予以认可。 对其它不能提供审计报告,但又具有合法、合理性的个别单位,应向派出能源监管机构提交书面说明,可作个例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