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具备开发建设海上风电良好条件,随着国家的重视和产业自身的逐步成熟,我国海上风电将逐步展现良好的发展势头。”易跃春在研讨会上表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达,用电需求量大,有足够市场消纳空间,可以****消纳区域内海上风电产能。 为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和有序发展,国家和地方先后出台相关规划,明确了海上风电的发展方向的目标。《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提出,应稳步推进海上风电,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已联合确定加快推进全国1053万千瓦的海上风电项目名单。2014年12月,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年)》,该方案包含8个沿海省(区、市)44个项目,总容量1053万千瓦。目前已有14个项目核准,总规模约291万千瓦;30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总规模约762万千瓦。 福建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林琳介绍,2014年3月《福建省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通过国家能源局的审查,规划提出了14个规划场址,规划规模575万千瓦,还提出了11个储备场址,装机规模230万千瓦。 易跃春介绍,通过示范项目推动,一方面带动海上风电技术和施工能力进步,另一方面提升建设运行水平和简化管理流程,促进海上风电项目电价和补贴强度下降,进一步推动海上风电实现技术提升、产业进步、管理升级和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我国海上风电累计并网容量将达1200万千瓦。 国家海洋局第三海洋研究所教授级高工马丽提出,****要修改完善海上风电规划。重视强化海上风电规划和风电场选址方面与我国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与协调,协调各行业用海需求,按集中区块布置的规划思路,“因海制宜”科学选址,合理确定海上风电发展规模;优化风电场布置,提高风电场平均装机容量密度,减少海洋空间资源的占用,尽量离岸深水布置风电场,减缓对海岸带地区资源环境压力,减少与其他行业用海需求冲突。 ****要创新海上风电管理制度。海上风电开发牵涉到海洋局、海事、军事、交通、渔业等多个部门,要建立以发展改革委、能源和海洋部门为主体,交通、海事、渔业、军事、环保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海上风电跨部门联动机制,协调推进风电项目规划编制、选址、审批和建设等工作,促进我国海上风电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